財技解碼・案例分析
「我用自己的錢買股票,大股東借多少錢,跟我有甚麼關係?」
平日查看持倉,最顯眼的是股價升跌。但當大批股份被用作抵押,價格一下跌,可能同時觸發補倉、被迫沽貨與追債。即使你沒有借錢,也可能與借了錢的持有人,一起面對市場上突然增加的沽盤。
德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(當時股份代號:3823)的經歷,就將幾種風險串連起來:2016 年遭沽空機構質疑及股價急跌,其後出現董事持股被斬倉,2017 年股份被指令停牌,前主席李永生則在 2019 年被頒破產令。
有股票、有估值,不代表需要還錢時,就有現金可用。
德普科技發生甚麼事?先分清事件時序
德普曾經經營 LED 照明產品,亦涉足物業轉租及足球業務。對初次接觸公司的投資者,產品、品牌與業務故事容易留下印象,卻未能回答另一條問題:股東以股份借了多少錢,一旦跌價,誰需要急着補錢?
2016 年 7 月 28 日,Glaucus Research 發表報告質疑德普的財務及收購資料,同日股價急跌。德普其後否認及反駁相關指控,2016 年年報亦交代公司立場。沽空報告載有發表者提出的指控,不等於法院已裁定每項指控成立。
德普 2016 年年報記錄,李永生及另外兩名執行董事存放於證券行、用作孖展抵押的部分股份,在 7 月 28 日至 8 月 10 日期間,因股價下跌而被部分經紀在未事先通知下出售。這裏要分清:董事持有的股票被沽出,與上市公司出售資產集資,是兩件事。售股款項用於處理持股人的借貸,不能當成公司收到新資金。
到 2017 年 11 月 9 日,證監會指令德普停牌。公告所指的是 2017 年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涉及重大失實、不完整或誤導資料。德普最終在 2020 年 3 月 2 日被取消上市地位。
幾個事件有先後,不宜簡化成「一份報告令人即日破產」。股價、融資、披露問題與個人債務,各有文件和時間線需要核對。
沽空報告為何可能引起連鎖反應?
沽空者一般先借入股份賣出,之後買回歸還,股價變動會影響其交易結果。發表負面研究的機構可能持有淡倉,因此閱讀報告時,要一併查看其利益披露、證據與公司回應。
不過,市場未必等所有爭議有結論才作反應。有人減持,有人暫停買入,股份價格與承接力都可能改變。假如部分持有人本身以股票作抵押,股價下跌就會影響借貸安排。
想像同一盞燈連着幾條電線:一條是股票價格,一條是借貸額度,一條是持有人手上的現金。價格有變,借款條件可能隨之改變,持有人便要籌措資金應付。
這是可能出現的風險機制,不代表每份沽空報告都以斬倉為目的,亦不代表每次股價急跌都有人操控。
甚麼是孖展斬倉?股價跌,欠款不會同步減少
孖展即借錢買股票,或以戶口內合資格證券支持借款。貸方關心的是:手上抵押品,是否仍足以支持未償還貸款?
假設一個戶口持有市值 100 萬元股票,借款 50 萬元。當股票跌至 70 萬元,借款仍然是 50 萬元,未計利息及費用,戶口淨值已由 50 萬元減至 20 萬元。
再假設貸方最多只接受借款佔抵押品市值一半,70 萬元股票只支持 35 萬元借款。持有人需要用戶口外現金還款 15 萬元,或按條款補入足夠合資格抵押品。
追繳保證金俗稱「補倉」或「追孖展」。貸方按條款強制出售證券,就是「斬倉」。投委會提醒,不同經紀行條款有別,部分情況下可毋須先通知客戶而出售證券。
你想等股價回升,還款期限卻未必容許你繼續等。 如果售股所得仍不足還款,借款人可能仍有欠款。斬倉亦不等於所有債務自動清零。
沒有借孖展的散戶,為何也可能受影響?
全數用自己的資金買股,可以避開自己因該筆借款而被追孖展的風險,但仍須面對同一隻股票的價格與流通量變化。
當其他持有人被迫出售大量股份,市場需要買家承接。若當時買盤不足,成交價可能愈沽愈低,再令其他抵押持倉承受壓力。這種循環有可能放大跌勢,但不能單憑跌市就推斷每筆成交都是斬倉。
散戶容易有一個想法:「大股東還持有大量股份,應該會撐住股價。」持股多只交代持有數量,未交代股份有沒有被抵押、借款何時到期,以及他有多少現金可補倉。
另一個常見想法是:「已經跌了這麼多,應該便宜。」跌幅只反映價格變化。報告爭議是否已有回應、融資壓力是否已解除、還有多少潛在沽盤,都要另作判斷。
停牌股票有估值,為何未必還得了債?
李永生的個人債務案,提供了一個具體例子。高院判詞記錄,他在 2016 年 9 月與瑞信就約 7,985 萬港元欠款訂立還款安排,其後未能依期付款。
抵押品包括 2,450 萬股漢能薄膜。以停牌前最後成交價每股 3.91 港元計,算術上約值 9,580 萬港元,但這個數字不代表當時可以按該價賣出。
瑞信在 2017 年法定要求償債書內,將該批漢能股份估值列作零。2018 年,該批股份向李永生介紹的買家出售,合共取得 1,225 萬港元,用於償還部分欠款。法院在 2019 年 4 月 2 日頒下破產令。
這宗個案呈現的分別是:舊成交價用來計算持倉,債權文件對抵押品作估值,實際交易則要有買家接受價格與條件。三者用途不同,不應混成同一個「身家」數字。
停牌亦不等於股份在所有情況下毫無價值。場外轉讓可能存在,但能否找到買家、成交價、手續及需時,都有不確定性。反過來,有人願意買入一批股份,亦不代表所有股東隨時可以用同一價格套現。
估值可以留在報表上,還款要用實際可動用的錢。
大股東破產、公司停牌,與公司倒閉有甚麼分別?
三者涉及不同主體與程序。李永生案處理個人欠款,德普停牌則涉及公司披露及監管要求。不能將個人破產直接理解為上市公司同日破產。
| 事件 | 主要涉及誰 | 散戶要留意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股東被斬倉 | 借款股東與貸方 | 股份供應、持股變化及市場承接 |
| 股東個人破產 | 個人債務及其資產 | 控制權、董事職務及後續公告 |
| 股份停牌 | 上市證券買賣 | 暫時失去交易所內買賣渠道 |
| 取消上市地位 | 上市資格 | 失去原有上市交易渠道,權益處理需另看安排 |
公司業務仍然存在,亦不等於股份可以正常交易。散戶需要用錢時,能否變現,本身就是持倉風險的一部分。
下次遇到沽空狙擊,散戶應該留意甚麼?
先將新聞標題變成可以核對的問題,會比猜測背後動機更有用。
先看證據。 報告質疑哪項收入、資產或交易?公司有沒有逐項回應,文件與數字是否吻合?大跌不能代替核實,公司否認亦不等於爭議已解決。
再看借貸與股份流向。 公告及權益披露有沒有提到質押、被動減持或強制出售?公司借款與股東個人借款要分開,公開披露亦未必涵蓋所有私人融資細節。
最後看自己的資金時間表。 如果持倉暫時無法賣出,原本預留作生活、還款或其他用途的現金會否受影響?如有借款,還要核對可接受抵押品、補倉要求及處置權。
德普案例帶出的財技知識,是股票可以同時成為投資、抵押品與還款來源。三個角色集中在同一批股份上,一旦價格與變現能力出問題,壓力就可能互相放大。
下次查看持倉總值,值得多問一句:如果今天需要用錢,這個數字有多少可以真正變成現金?
